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机关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05-211006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机关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ZB05-211006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机关餐厅供应三餐需食材,主要包括果蔬类、畜肉类、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货调料类、粮油类、豆制品等;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出具书面承诺或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成本项目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需所有物资及服务的能力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实力(自行承诺);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9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10月25日18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提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机关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机关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机关餐厅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
2.2项目编号:SXZB05-2110060;
2.3 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服务内容为:为洛阳市烟、草公司新安县分公司机关餐厅供应三餐需食材,主要包括果蔬类、畜肉类、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干货调料类、粮油类、豆制品等;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服务期:三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出具书面承诺或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成本项目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需所有物资及服务的能力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实力(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00元/本,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专用票的书面承诺或证明资料;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承诺书;
(4)“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7)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承诺书;
(8)“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9)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 1892 0751
E-mail: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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